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于:2016-12-26 )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通知,《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指南》和申报条件均已公布(原文见附件1)。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基本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申请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四、学科范围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5)填写2016年12月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五、选题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六、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附件7)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8)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八、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 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 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 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九、填报要求

申报课题须按照新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年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附件4)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请申请人仔细阅读申请书及《活页》中的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尤其是表格后的小字号提示。

※申请书及活页重要变化提示:

①《申请书》中“经费预算”栏目,已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划分了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填写时需注意相应比例及加总正确。

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按照活页提纲以及《活页》文末说明撰写,尤其应注意活页中对“前期相关成果”的要求。

申请人在填写申报材料过程中以及填写完毕后,务必仔细阅读《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审查要点》(附件6),该《要点》是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常见问题的提炼与汇总。

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结项要求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一、限额指标分配

根据四川省社科规划办通知,全省限额指标不再分配到学校,由四川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全省申报项目开展预评审工作,请各申报教师,要以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和层次为中心,抓质量、抓时间,切实提高申请书的竞争力,争取申报的项目都能通过四川省的预评审。

十二、学校申报安排及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中心、研究机构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把有关申报条件、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学科研人员,组织学习并研究课题指南,做好申报动员和组织工作。

2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和研究人员,请尽快启动2017年申请书的撰写工作并到学院科研干事处登记备案,以便学校掌握申报情况。各单位收集老师申报意向后请于2016110日前将《各学院、中心2016年国家社科项目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八)发至邮箱zhaoqian119@swufe.edu.cn,并在申报截止日前(215日前)随时向科研处补充变动情况。

3、各学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第二次论证请在201615日前完成。第二次论证时,申请者需提交2017年版本申请书初稿,以供专家全面提出修改建议。各学院、中心请提前2天将第二次论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告知科研处,学校领导和科研处工作人员将参加论证会。

★十三、材料报送要求

由于国家社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四川省社科规划办仍要全面组织全省初筛工作,要求各高校将申报材料提前上报,请按下列安排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请申报者务必在学校办公信息网和科研处网页上下载《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已签注学校意见和省社科规划办意见),《申请书论证活页》以及《西南财经大学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审查要点》,请严格按照审查表的明细要求填写申请书。申请人不得随意删改申请书及活页的文字内容和固定格式。

2、申请书填写完毕后,请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35月修订版)和经费管理办法(20169月修订版)认真复查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经费预算、申请书格式等)。

3、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定稿并排版完毕的申请书及活页,请以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单独装订,夹在申请书内,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申请书承诺处及课题组成员处需亲笔签名,不可打印,请于2016年2月15日前提交至腾骧楼316科研处办公室。

电子材料:仅提交word版申请书不提交《活页》文件名为申请者姓名(如“张三”)发送至zhaoqian119@swufe.edu.cn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提交方视为有效申报效,任缺一个皆无效。

3科研处2月14日15:00-17:00,2月15日10:00—17:00均有人接收材料。由于科研处汇总申请书后要进行审核、盖章、制表、申报数据系统录入等大量后续工作。请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由于此次申报工作正值寒假,请各单位及时认真组织并遵守学校时间安排。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赵   联系电话:87092428

电子邮件:zhaoqian119@swufe.edu.cn

办公地点:腾骧楼科研处316

 

 

 

 

附件1:《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原文

附件2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3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12月版)

附件4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201612月版)

附件5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6:西南财经大学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审查要点

附件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3.5

附件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6.9

附件9:《各学院、中心2017年国家社科项目拟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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