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于:2016-01-25 )

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财大办[2012]4号)要求,为鼓励基础理论创新,谋划培育重大科研项目,现启动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深入研究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重大理论价值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申报要求

  1. 本次项目申报共确定27个选题(附件1),每个选题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选题题目进行申报,不得更改。若申请人自选题目申报,自选题目应紧密围绕“十三五”规划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否则不予受理。

2.申报人应是我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每个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最多参与2项。

3.课题组成员中应至少包含一名我校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4.已承担西南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结项要求及经费资助

1.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能申请结项:(1)作为主持人获准立项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B级及以上课题;(2)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一篇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B1级及以上论文。

2.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年达不到上述结项要求的,可向科研处提交申请,延期1年。延期后仍无法结项的,予以撤项。项目被撤销者,自撤销之日起两年之内不得申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

3.每项课题资助经费6-10万元。立项后即拨付5万元作为启动经费,并视项目进展情况拨付后续经费。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后,项目负责人须向科研处提交结题报告申请结项,经科研处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后续经费2万元;验收不合格者,不予拨付。对于立项研究期间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该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国内A级或国外B级论文或主持B1级课题的项目,追加经费1万元;对于立项研究期间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该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国外A级论文或主持A级课题的项目,追加经费3万元。

4.项目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批准号。

★四、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中心根据以上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

截止时间:201631日(周二)

材料要求:电子版及纸质版《西南财经大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请书》1份(附件2),《课题论证活页》6份(附件3)以及《学院、中心汇总表》(附件4)

提交方式:申报者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报送。电子版材料发至zhaoqian119@swufe.edu.cn,主题标注“××学院(中心)重大基础理论项目”。纸质版《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夹于申请书中),《学院、中心项目申报汇总表》交至科研处312A办公室,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视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

各学院(中心)教授委员会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指导,并就申报项目签署具体意见。

联系人:赵倩        联系电话:87092428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第一批)选题

2.西南财经大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请书

 3.西南财经大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学院、中心项目申报汇总表

 

 
【1点击查看】
【2点击查看】
【3点击查看】
【4点击查看】
打印本文该新闻已被浏览: